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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松江區佘山鎮我們區政府
公司公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違反法建造的不動的同時產評估書》,現因實現《中國我們炎黃人民群眾訴訟案法律反訴法》明文歸定的各種方式是無法下發,沒收違法所得《中國我們炎黃人民群眾訴訟案法律反訴法》第915場條的明文歸定,向你通知下發《勒令有效期折除影響書》、《附有悖法房屋建筑的拉不特定物介定書》,自愿出本通知公告之時起,經過了四十日,即被視為收貨。
輔助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有悖法房建的總停產介定書》
二〇二二年4月一天